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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2 | 毕业生出国手续办理程序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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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出国手续办理程序及相关规定
 
申请出国留学或到国外工作(包括申请去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年份的5月18日之前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境登记。对于在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了出境登记的毕业生,学校将按出国毕业生将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北京生源因不需在学校借户籍卡,直接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即可,京外生源办理程序如下:
1、备齐相关材料:
(1)个人申请出国留学或到国外工作的申请书两份(就业中心和保卫处各一份),加盖学院就业服务中心或党总支公章;
(2)迁往学校之前的家庭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两份(就业中心和保卫处各一份)。
(3)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生出境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必须是电子版格式打印出来(请勿手填)。
2、持上述三项材料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出境登记。

3、持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开据的毕业生出境登记表,到学校保卫处政保科借户籍卡(借户时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请参照保卫处政保科的相关规定)。

4、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个人因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等相关出境手续。
出国毕业生的档案由本人联系人才机构存放,并将存档证明材料上交学校就业服务中心,以便学校将其档案转出;出国毕业生的户口按其在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境登记时提供的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上的地址转回其生源地。出国毕业生如要将户口档案迁至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务必在6月17日前将该中心同意迁入其户口档案的介绍信交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否则一律按转回生源地处理。

在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了出境登记的毕业生,如在学校进行集中派遣之前落实了工作单位且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则学校不再视其为出国毕业生,并将依据就业协议书派遣。另据北京市规定,京外生源一旦转回生源地就不能再改派回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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